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公证“跨省通办”
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公证“跨省通办”
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公证“跨省通办”近日,省司法厅印发《江西省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(fāngàn)(2025—2027年)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。《方案》坚持(jiānchí)问题导向,开展公共法律服务重点领域规范治理,加强全覆盖全方位全链条监管,提升法律援助、公证(gōngzhèng)、仲裁、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供给(gōngjǐ)质量和公信力,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(dào)法律服务的便捷、高效和公正(gōngzhèng)。
开展(kāizhǎn)普法宣传(图/受访单位提供)
治理重点领域突出问题(wèntí)
《方案(fāngàn)》提出,到(dào)2025年年底,对群众反映强烈、投诉举报较多的(de)法律服务(fúwù)机构检查全覆盖,服务不规范问题得到有效遏制;到2026年年底,监督管理能力进一步(jìnyíbù)提升,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,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治理;到2027年年底,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,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质量和公信力显著(xiǎnzhù)提高,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满意度大幅提升。
《方案》紧盯问题(wèntí)易发高发领域和投诉举报多发地区,聚焦法律援助、公证、仲裁(zhòngcái)、司法鉴定(sīfǎjiàndìng)等4个重点领域,动真(dòngzhēn)碰硬开展规范治理,推动问题整改。其中,开展法律援助突出问题治理,主要治理以下问题:法律援助人员(rényuán)收取受援人财物;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者怠于履行(lǚxíng)(lǚxíng)法律援助义务,不会见、不阅卷、不履行代理(dàilǐ)或辩护义务等严重服务质量问题;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,或者故意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;侵占、私分、挪用法律援助经费。
开展司法鉴定突出问题治理,主要治理以下问题:酒精检测、亲子鉴定、法医精神病鉴定、涉(shè)保险理赔鉴定、医疗损害鉴定、文书痕迹鉴定等重点领域(lǐngyù)执业存在的违法(wéifǎ)违规问题;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违反司法鉴定程序(chéngxù)、技术标准(jìshùbiāozhǔn)和技术规范从事司法鉴定活动;群众反映强烈(qiángliè)的“金钱、人情、虚假”鉴定和重复鉴定以及超范围鉴定等突出问题。
此外,针对(zhēnduì)公证、仲裁领域突出问题也有相应措施进行治理。
针对突出问题,《方案》从严格机构和人员管理、一体推进问题查改(chágǎi)、全面(quánmiàn)加强质量管理、改革创新监管(jiānguǎn)方式、优化便民服务举措、发挥标准引领作用等6个方面提出具体工作措施,形成事前、事中、事后全面协调、上下联动的(de)动态监管体系。
《方案》明确,将严格(yángé)机构(jīgòu)和人员管理。加强公证(gōngzhèng)(gōngzhèng)机构和公证员、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执业(zhíyè)登记管理,严格仲裁员聘任管理,不(bù)具备条件的一律不得准入(zhǔnrù),应当(yīngdāng)退出的一律退出。加强公证机构建设,推动年办证量不足300件的“小散弱”公证机构提升服务能力,支持推动符合条件(fúhétiáojiàn)的地区培育(péiyù)2至3家具有(jùyǒu)区域引领力、专业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(yǐngxiǎnglì)的标杆公证机构。支持南昌、赣州等有条件的仲裁机构建设有全国影响力的仲裁机构,鼓励仲裁机构在新兴领域开展实践探索。完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准入和退出机制,建立健全鉴定人岗前培训和执业能力评价、年度考核制度。规范鉴定机构内部管理,对群众反映(qúnzhòngfǎnyìng)强烈、问题多、能力弱的机构依法依规整顿或有序逐步退出。针对法律援助、公证、仲裁、司法鉴定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,督促法律援助、公证、仲裁、司法鉴定机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,建立查摆问题清单,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。
推行全流程(liúchéng)信息化监管
根据《方案》,我省将大力推行全流程信息化监管,依托江西省法治智能化综合信息平台(píngtái),建设融预警、监管、处置为一体的信息化执业监管体系,实现及时、精准(jīngzhǔn)、有效监管。稳步推进法律援助申请减(jiǎn)环节、减时间、减材料、减跑动,持续落实法律援助申请“全省通办”和“帮办”服务。开展“公证(gōngzhèng)规范优质”行动,优化办证点设置,提升公证服务效能,进一步拓展优化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服务措施(fúwùcuòshī),深化“高效办成一件事(shì)”,切实做好(qièshízuòhǎo)遗嘱公证信息核查工作,全面落实居民身份证公证和营业执照公证“跨省通办”。鼓励仲裁(zhòngcái)机构根据不同领域、不同行业的实际情况,探索制定专门(zhuānmén)、专业领域的特别仲裁规则,建立快速、简易仲裁程序,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方式,提高快速结案率、自愿和解率和自动履行(lǚxíng)率。突出司法鉴定(sīfǎjiàndìng)公益属性(shǔxìng),会同妇联组织做好妇女儿童司法鉴定援助工作。
《方案》强调(qiángdiào),要加强制度机制建设,构建司法行政部门监管、行业协会自律、法律服务机构自治、社会力量监督的监管工作格局。完善行业党建、监管约谈、投诉处理、公示(gōngshì)通报、协同监管等5项制度机制,推动三年(sānnián)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(luòdàoshíchù)、见到实效。
◎文/新法治报·赣法云 记者(jìzhě)方维芳
近日,省司法厅印发《江西省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(fāngàn)(2025—2027年)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。《方案》坚持(jiānchí)问题导向,开展公共法律服务重点领域规范治理,加强全覆盖全方位全链条监管,提升法律援助、公证(gōngzhèng)、仲裁、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供给(gōngjǐ)质量和公信力,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(dào)法律服务的便捷、高效和公正(gōngzhèng)。
开展(kāizhǎn)普法宣传(图/受访单位提供)
治理重点领域突出问题(wèntí)
《方案(fāngàn)》提出,到(dào)2025年年底,对群众反映强烈、投诉举报较多的(de)法律服务(fúwù)机构检查全覆盖,服务不规范问题得到有效遏制;到2026年年底,监督管理能力进一步(jìnyíbù)提升,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,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治理;到2027年年底,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,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质量和公信力显著(xiǎnzhù)提高,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满意度大幅提升。
《方案》紧盯问题(wèntí)易发高发领域和投诉举报多发地区,聚焦法律援助、公证、仲裁(zhòngcái)、司法鉴定(sīfǎjiàndìng)等4个重点领域,动真(dòngzhēn)碰硬开展规范治理,推动问题整改。其中,开展法律援助突出问题治理,主要治理以下问题:法律援助人员(rényuán)收取受援人财物;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者怠于履行(lǚxíng)(lǚxíng)法律援助义务,不会见、不阅卷、不履行代理(dàilǐ)或辩护义务等严重服务质量问题;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,或者故意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;侵占、私分、挪用法律援助经费。
开展司法鉴定突出问题治理,主要治理以下问题:酒精检测、亲子鉴定、法医精神病鉴定、涉(shè)保险理赔鉴定、医疗损害鉴定、文书痕迹鉴定等重点领域(lǐngyù)执业存在的违法(wéifǎ)违规问题;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违反司法鉴定程序(chéngxù)、技术标准(jìshùbiāozhǔn)和技术规范从事司法鉴定活动;群众反映强烈(qiángliè)的“金钱、人情、虚假”鉴定和重复鉴定以及超范围鉴定等突出问题。
此外,针对(zhēnduì)公证、仲裁领域突出问题也有相应措施进行治理。
针对突出问题,《方案》从严格机构和人员管理、一体推进问题查改(chágǎi)、全面(quánmiàn)加强质量管理、改革创新监管(jiānguǎn)方式、优化便民服务举措、发挥标准引领作用等6个方面提出具体工作措施,形成事前、事中、事后全面协调、上下联动的(de)动态监管体系。
《方案》明确,将严格(yángé)机构(jīgòu)和人员管理。加强公证(gōngzhèng)(gōngzhèng)机构和公证员、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执业(zhíyè)登记管理,严格仲裁员聘任管理,不(bù)具备条件的一律不得准入(zhǔnrù),应当(yīngdāng)退出的一律退出。加强公证机构建设,推动年办证量不足300件的“小散弱”公证机构提升服务能力,支持推动符合条件(fúhétiáojiàn)的地区培育(péiyù)2至3家具有(jùyǒu)区域引领力、专业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(yǐngxiǎnglì)的标杆公证机构。支持南昌、赣州等有条件的仲裁机构建设有全国影响力的仲裁机构,鼓励仲裁机构在新兴领域开展实践探索。完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准入和退出机制,建立健全鉴定人岗前培训和执业能力评价、年度考核制度。规范鉴定机构内部管理,对群众反映(qúnzhòngfǎnyìng)强烈、问题多、能力弱的机构依法依规整顿或有序逐步退出。针对法律援助、公证、仲裁、司法鉴定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,督促法律援助、公证、仲裁、司法鉴定机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,建立查摆问题清单,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。
推行全流程(liúchéng)信息化监管
根据《方案》,我省将大力推行全流程信息化监管,依托江西省法治智能化综合信息平台(píngtái),建设融预警、监管、处置为一体的信息化执业监管体系,实现及时、精准(jīngzhǔn)、有效监管。稳步推进法律援助申请减(jiǎn)环节、减时间、减材料、减跑动,持续落实法律援助申请“全省通办”和“帮办”服务。开展“公证(gōngzhèng)规范优质”行动,优化办证点设置,提升公证服务效能,进一步拓展优化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服务措施(fúwùcuòshī),深化“高效办成一件事(shì)”,切实做好(qièshízuòhǎo)遗嘱公证信息核查工作,全面落实居民身份证公证和营业执照公证“跨省通办”。鼓励仲裁(zhòngcái)机构根据不同领域、不同行业的实际情况,探索制定专门(zhuānmén)、专业领域的特别仲裁规则,建立快速、简易仲裁程序,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方式,提高快速结案率、自愿和解率和自动履行(lǚxíng)率。突出司法鉴定(sīfǎjiàndìng)公益属性(shǔxìng),会同妇联组织做好妇女儿童司法鉴定援助工作。
《方案》强调(qiángdiào),要加强制度机制建设,构建司法行政部门监管、行业协会自律、法律服务机构自治、社会力量监督的监管工作格局。完善行业党建、监管约谈、投诉处理、公示(gōngshì)通报、协同监管等5项制度机制,推动三年(sānnián)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(luòdàoshíchù)、见到实效。
◎文/新法治报·赣法云 记者(jìzhě)方维芳


相关推荐
评论列表
暂无评论,快抢沙发吧~
你 发表评论:
欢迎